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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下午,代市长鲁毅来我们禅城代表团,听取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吸取了上午错失向刘悦伦书记就法治建言良机的教训,这次我主动不要脸坐上了前排,而且霸占了个话筒。
由于就坐在主持人刘东豪书记的正对面,而且事先频频向主持人“暗送秋波”,再加上年轻举手快,自然第一个名额就让俺这么不要脸得到了。这就叫天不负不要脸的人。
俺们的问题很简单。
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将于今年5月1日实施,新法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近些年来,我们佛山市和禅城区都在推进这项工作,但市长、区长从来没出过庭,这让那些副市长、副区长也不愿意出庭。作为新任市长,你能否带头先(出次庭)?
戛然而止。
嗯?
或许大家还很奇怪,俺就讲完了。
那边媒体的记者惊呆了,因为摄像机、摄影机、录音机都没准备好呢!
呵呵,这就是王学堂效率。
当然,后来俺们才发现,面前的麦有点问题。这个麦竟然是有音量控制的,最大是10,俺的才是2,难怪向来声音宏亮的俺这次竟然感到很小。
不要怪俺,一个从区里来的新代表,一个在会场向来是听很少有发言权的人,怎么知道市里的麦竟然可调控音量。
讲完了,看市长表情,远了点,眼镜度数有点低,没发现市长的反应。
心里暗自想,是不是唐突了点?是不是让领导为难了?当他,反正代表有言论豁免权。
听完俺们11位代表的发言,市长一一回应。我是第一个,“完全接受王学堂代表的意见。请中院陈陟云院长(亦是禅城团代表)选择典型案例,尽快落实。不但我自己去,还要带副市长、区长、市直各部门一把手一起去,接受法治教育,尊重司法裁决”。
在场的我也是有点醉了,当时想到的最好结果可能是市长表态会在适当时机研究此建议。
市长的答复超出了我的预料,给个120分。
应当讲,自2008年我们禅城政府法制办就在推这项工作,而且卓有成效,连年按统计口径超100%。
而且时任区长的刘东豪同志已经答应出庭,因为法院的排期往往有一个月时间,恰逢在北京有重要签约只有临时换政务委员吴志伟出庭。
很遗憾,如果那次成功了,会对我区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是个多大的推动。
市长讲完,记者立即围拢上来,呵呵,王学堂又出名了。
应当讲,行政首长出庭不是个什么大的改革,却是领导干部最好的法治素质体现。
我们须知,中国国情是“千难万难老大一重视就不难”。这个“老大”,就是指行政首长。具体到行政官司的应诉上亦是如此。
行政首长、部门负责人或业务骨干和法律专业人员共同出庭应诉,不仅有助于提高他们对本部门执法水平和行政诉讼重要性的感性理解,而且有利于增强相对人在法庭上获得法律平等的心理平衡感,增进对行政机关的理解和信任,利于行政争议的和解或协调解决。同时,有助于提高行政机关的应诉能力,树立政府亲民、为民、利民的良好形象。
具体法治改变中国。市长上法庭应诉,法治佛山的一个里程碑。法律人,让我们欢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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