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宣讲会在南海影剧院举行,《保护条例》以地方法规的方式详细罗列55条规定来保护历史古建筑,并于3月21日起施行。
佛山市委常委,南海区委书记梁维东、赵崇剑等领导参加了宣讲会。条例中提到,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保护资金,专项用于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有法律专家认为,对于一些还未保护以及未发现的历史文化资源来说,意义重大,设立专项资金也会提高市民对历史文化建筑保护的积极性。
佛山市禅城区法制办公室主任王学堂:如果市民遇到自己的房屋可能具有历史价值,你向城乡规划部门申请,城乡规划部门给你挂牌,然后报政府,纳入名目以后,给予你挂牌保护,而且你要保护的时候,给予你免费的维修方案,经济有困难,我们给予你一定的补贴。
另外,条例中还提到,每个人都有义务去保护身边的历史文化资源。王学堂说,这部条例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政府对保护历史文化资源的责任,应保尽保,能保则保。
佛山市禅城区法制办公室主任王学堂:相信我们通过这个条例对佛山南海,整体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建筑有一个大的提升,因为这个一个开天辟地的大事,等于我们有个自己的章程,有了一定的制规。
据了解,《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佛山首部地方性的法规,该条例的诞生,为佛山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南海电视见习记者刘广江报道)
http://nh.fstv.com.cn/Article/View132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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